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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:洛山达的牧师(4)(1 / 1)

堪比古罗马皇家浴池一般豪华的大浴场中。

氤氳的水汽升腾,瀰漫著一种能让骨头都酥软下来的醉人香氛。

夏洛克坐在浴池中,身体完全浸泡在翡翠色的药浴里。

他抬头凝望著穹顶,那里绘製著一幅壮丽的壁画——一头威严的白金巨龙,正屹立於天界山之巔,睥睨著脚下无尽的星辰与海洋。

他看得有些出神,难得地享受著这份极致的奢华。

他的身旁,一个上身赤果,只在腰间松松垮垮围了条浴巾的棕发小鬍子男人,同样坐在浴池內,整个人却並不安分,一边用手臂比划著名。一边在侃侃而谈:

“你可以把咱们这无尽的多元宇宙,想像成一个巨大的、拥有无数层夹心的千层饼!而我们脚下的主物质位面,仅仅是其中平平无奇的一层!”

“如果你有本事在千层饼上狠狠咬一大口,你可以从断层中,看到我们的位面,隔壁的两层就是九层地狱以及天界山。”

“事实上,与物质位面相邻的外层位面並不止两种根本多得数不胜数,偶尔冒出来一两个通往异界的传送门,並不算稀奇。”

夏洛克的另一侧,菲利克斯的一头耀眼的金髮,此刻被水汽浸湿,服帖地垂在脸颊,为他俊美的面容平添了几分慵懒。

菲利克斯用那富有磁性的声音,接过了话头:

“罗纳德,你说的没错。”

“动盪之年以后,位面之间的壁垒变得前所未有的脆弱,通往异位面的传送门数量激增。就算是现在有一扇传送门开在我们面前,里面钻出一只牛头巨魔,我也不会感觉意外。”

“那我可得第一个撒丫子跑路了!”小鬍子男人立刻夸张地大笑道:“咱们几个大老爷们儿可都光著屁股呢,拿什么和牛头巨魔战斗?牙齿吗?”

菲利克斯摇头道:“你跑不掉的,罗纳德,你是洛山达的牧师,恶魔最討厌的就是你,你会被它视为第一目標。”

“那我別无选择,唯有祈求晨曦之主恩赐无上神力,和牛头巨魔来一场光荣的圣战了。”罗纳德眼中不但毫无畏惧,反而猛地从水中站起,真的做出一个双手向上张开,仿佛拥抱黎明的祈祷动作。

“讚美晨曦之主!”

“所以为什么我们在浴场里泡澡?”夏洛克虚著眼问道。

“因为这是团长定下的传统,每次出长途任务之前,都要在浴场里泡个澡,疏通筋骨,联络兄弟感情!”

名叫罗纳德的男人大笑著坐回水中,溅起大片水,然后一巴掌重重拍在夏洛克那线条分明的肩膀上:

“怎么样,新来的天才小子,跟我们这群粗鄙的大老爷们儿坦诚相见,是不是感觉很不习惯?没关係!以后你就会爱上这种感觉的!”

“还算习惯吧。”夏洛克前世上大学的时候,四年里一直都是洗大澡堂子,对男人之间的坦诚相见早就有了钢铁般的免疫力。

夏洛克的目光,在眼前这个自来熟的男人身上停留。

眼前的棕发小鬍子男人名为罗纳德,气质有些玩世不恭,笑起来的样子,很像漫威电影里的星爵。

他没有什么架子,谈吐幽默,让人想不到他竟然是一位牧师,並且兼职治病救人的医生。

不过,结合罗纳德信仰的神明——洛山达,他那活泼开朗的性格就完全能够理解了。

晨曦之主洛山达,中立善良阵营,高等神力。

其神职包括:春季、黎明、诞生、復兴、创造力、年轻人、活力、自我完善、田径运动等。

可以说,洛山达这一神祇就是“精力充沛”、“活力十足”的化身。

罗纳德的年纪比菲利克斯还要大一点,刚满三十岁。

虽然他还十分年轻,但已经是黑水镇中有名的牧师,其救死扶伤的善举,在镇民中有口皆碑。

夏洛克回忆起菲利克斯先前的介绍,据说,罗纳德曾经在梦中与洛山达会面,这份与神之间的联繫,让他治癒真言十分强大,远超一般的牧师。

这也意味著,刚才罗纳德那句“请求神力进行圣战”的豪言壮语,听起来像个玩笑,但实际上他真的可能做到!

“小夏洛克,我是一名牧师,以后你有什么小病小痛,毒蛇咬伤,你千万別硬撑,憋著不说,我能帮你治好。”

罗纳德一边叮嘱著,一边眼含怨念地望向前方,不远处的另一个更深的池子。

隔著氤氳的水汽,夏洛克能隱约看见一尊山峦般魁梧的黑色剪影,正沉默地泡在水中。

那极具辨识度的体型,让夏洛克一眼就看出,在另一个池中泡澡的是雷骨。

“雷骨特別喜欢把伤憋在身体里硬扛,美名其曰锻炼身体,”罗纳德对此嗤之以鼻:“半兽人的脑子里果然都是肌肉。”

“雷骨副团长为什么一直戴著他的头盔?我从没见他摘下来过。”夏洛克想起来这件事,开口问道。

夏洛克至今还没见过雷骨面罩下的样子,內心不由得產生好奇。

“因为他长得太丑了,不戴头盔会嚇到人。”罗纳德回答:“为了维护冰之鹰的形象,团长让他一直戴著头盔。”

“难道说,雷骨副团长在半兽人中,也算最丑的那一档吗?”夏洛克有些错愕。

“不,小夏洛克,放眼整个物质位面的所有智慧生物,他恐怕都能丑得稳进前十。”罗纳德眼中忽然流露出一丝惊恐的神色,仿佛回忆起了什么可怕的画面。

他压低了声音,仿佛心有余悸地说:

“半年前,我曾经见过一次他的脸,嚇得我做了三天噩梦。

“有这么夸张?!”夏洛克的世界观受到了巨大衝击。

“罗纳德,你的描述过於夸张了。”菲利克斯的声音悠悠传来,他蹙著眉打断道,

“雷骨並没有丑到那个地步。”

他顿了顿,用一种陈述事实的语气补充道:“最多,也就是让人做一天噩梦的程度。”

“那可真是让人同情。”夏洛克嘴角有些绷不住了,带著怜悯的目光,望向不远处雷骨那伟岸而孤独的背影。

此刻,正是夏洛克和菲利克斯见面的第二天。

这里是龙心翡翠旅店的地下温泉浴场,像这样昂贵的场所,却被菲利克斯豪掷千金,直接买下了两个区域,专门用於冒险团的洗浴活动。

此时正在温泉浴场中的,仅有夏洛克、罗纳德、菲利克斯、雷骨四人,但这並非“冰之鹰”的全部战力。

夏洛克在契约上见过冰之鹰的团队名录,一共有9名成员,算上他之后刚好10人。

但其余的6人要么仍在任务中,或是另有要事在身,所以当前的队伍配置,仅有四名成员。

在洗浴结束后,菲利克斯开始指挥队友们,將外出任务的必备行李放上一架宽阔的四轮运输马车。

这架马车的造型很朴素,常见的多辐式车轮,车轴由金属製成,提升了结构的强度,马车后半部分设有顶棚,能够遮风挡雨,同时阻挡视线。 两匹矫健的骏马披上最简朴的马衣,看上去瞬间臃肿了许多,眼神都显得很呆滯,就和最普通的駑马没什么区別。

一眼看去,这架马车看起来和普通的商队马车没有任何区別,只是在侧面掛著一面旗帜,印有冰之鹰团徽。

这便是菲利克斯团长的风格,他厌恶外人的目光,外出解决任务时,选择儘量低调,不引人注目。

如果不是熟知冒险团徽章的冒险者,绝不会想到,这辆朴素的马车,竟是王牌冒险团“冰之鹰”的座驾。

车厢內部的设计非常实用,分为上下两层,下层是高度近两米的宽敞座舱,为成员们提供旅途中的休憩之处,上层则是半米高的储物隔间,用来放置各种行李。

分隔上下层的,是一块厚重的木质隔板。隔板中央设有一个可开启的活板门,踩著车厢两边的凸起,和另外一个人配合,就能快速將行李搬进上层,或者將上层的行李搬运下去。

当然,这是对於正常身高的人所设计的,身高超过两米五的雷骨自然不用这么麻烦,他只需要站在车厢里,一个人就能將行李一件件塞进上层的储物隔间內。

一切准备就绪,是时候上路了。

“按照地图指示,我们赶路一天,午夜扎营,清晨继续启程,明天中午就能抵达目標村落。”罗纳德將地图放进口袋,妥善收好,来到车厢前方的驾车位上,熟练地检查起韁绳和车具的状况。

夏洛克没有驾驶的技术,但是雷骨、菲利克斯、罗纳德都会驾驶马车。

“夏洛克,你和罗纳德学习一段时间驾驶马车,把这一项生存技能学会,对你未来的冒险生涯大有帮助。”菲利克斯叮嘱了夏洛克之后,便在车厢內盘膝坐定,闔目冥想。

隨著他冥想的过程中,闭合的眼瞼下微微发亮,眼皮的缝隙里放射出冰蓝色的辉光,一股冰冷的寒意无声蔓延,车厢內的温度都降低了几分。

这是格雷迈恩家传的冥想法,能够辅助激活体內的银龙血脉,菲利克斯每天都冥想五个小时以上。

这样的勤修苦练,菲利克斯已经持续了二十四年。

感受到这股寒意,车厢角落里,抱著膝盖,缩著身子的雷骨似乎早有准备,將一块毛毯盖在自己巨大的身上,抵御寒冷。

隨后,他那戴著狰狞铁面的脑袋沉沉垂向一旁,竟是直接睡著了。

“我就知道!这俩人把老子喊过来,就是为了让老子当车夫。”罗纳德朝车厢里看了一眼,嘴里骂骂咧咧了几句方言,可能是脏话。

发泄了一阵之后,罗纳德才转向夏洛克:“小夏洛克,你跟我过来,我教你驾车的第一步。”

罗纳德说著,便跳下马车。

夏洛克跟在后面,看到罗纳德走到马车侧面的车轮位置,將一根粗大的木质槓桿往下压到底。

“看清了,这叫制动杆,用来锁死车轴的。启动前必须像这样完全压到底,鬆开车轴,否则马匹猛一发力,轻则马匹拉伤,重则车毁人亡,记住了吗?”罗纳德的教学意外地细致耐心。

夏洛克凝视著那根简单的槓桿,认真地点了点头:“记住了。”

压下了制动杆,罗纳德和夏洛克回到驾驶台上。

两人回到驾驶位上,罗纳德稳稳握住韁绳,双臂向前一送,口中发出一声短促有力的呼喝:

“驾!”

两匹骏马一声低沉的嘶鸣,四蹄发力,拉著沉重的马车缓缓驶出龙心翡翠旅店的后院,匯入了黑水镇的街道。

在镇中行驶了几分钟后,速度才逐渐提升。

罗纳德一边熟练地操控著韁绳,一边开始了对夏洛克的现场教学:

“看好了,双马驾驶的关键在於平衡。你要用手腕的细微力道,去感受两匹马的节奏,確保它们的步调完全一致,这样马车才不会跑偏。”

“你看,现在左边的马快了半步,”

他稍稍收紧左手的韁绳,“给它一个信號,让它慢下来。就是这么简单。”

在接下来的路上,罗纳德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许多实用技巧,从上坡时的借力方式,到雨天泥泞路段的防滑诀窍,甚至包括了马匹受惊时的紧急处理方案。

马车很快穿过了黑水镇高大的城墙,城市的喧囂被拋在身后,周围的景物骤然变得荒凉起来。

罗纳德驾驶著马车,在镇外一间简陋的旅舍前停了下来。

与其说这里是旅舍,不如说是一座巨大的牛棚。墙体由泥土混合著稻草夯筑而成,一股令人作呕的粪便臭味钻入鼻尖。

屋里是一个没有任何隔断的通铺,所谓的床铺,不过是地上的一堆茅草,上面再铺上一层破旧的麻布或兽皮作为床垫,这就能供十几个人睡在里面。

一块歪歪扭扭的木板充当著招牌,上面用刀刻著几个快看不清楚的通用语单词:青草旅舍。

这是黑水镇最廉价的旅舍,1个铜幣就能住上三个晚上,一些穷得连饭都吃不起的人,在找到工作之前会在这里勉强暂住。

抑或是一些衣衫襤褸的难民,也会选择在这里落脚,比起露宿野外,至少它还有一间屋顶,能够遮风挡雨。

“任务信息中提到的村民目击者,他就住在这里。”

罗纳德说著,利落地將马车停稳,拴好马匹,隨著“咔噠”一声,將制动杆牢牢锁死。

夏洛克的脑海中,浮现出了菲利克斯给他看过的,任务委託的详细內容:

【委託:剿灭洛克村哥布林群】

【任务內容:近日,洛克村出现哥布林的袭击,数量约为15只,没有精锐个体,】

【哥布林抓走了村庄內圈养的羊群,导致一人重伤,没有人员死亡或者被掳走】

【一个名叫里德的村民声称,这些哥布林是从一扇黑色的传送门中坠落至地面上的,但此说法並无实际依据】

【这名极度恐慌的村民认为,哥布林会再次来袭,於是他逃离了村庄,与他的家人一同来到黑水镇寻求庇护】

【与此同时,洛克村的村长撰写信件,与委託酬金一起寄出,信件抵达黑水镇,冒险者大厅隨即发布任务】

【剿灭哥布林奖励:5枚金幣(由洛克村支付)】

【每一只哥布林右耳可获得额外奖励:2枚银幣】

回忆著任务信息的描述,夏洛克对於这名携家带口,执意逃离故乡的村民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。

哥布林的这次袭击,除了羊群的损失外,只造成了一人的重伤,对於一个村庄来说,並不能称得上伤筋动骨。

仅仅是一人重伤,这样的威胁甚至不如狼群或者猛虎可怕。

里德逃离时,村长和其他人肯定也劝说过,冒险者很快就会前来剿灭哥布林,可他还是恐慌得逃走了。

即便是住在“青草旅舍”这种地方,里德还是愿意背井离乡,这显然不合常理。

那么,哥布林来临的那一刻,

里德究竟看到了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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